优选公告
京雄高速SG2合同段混凝土拌合站租赁优选
1、优选条件
致各竞选人 :
京雄高速SG2合同段拌合站租赁已由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项目部批准,租赁人为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优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拌合站进行公开优选租赁。请各竞选单位按优选文件内容要求参加竞选。
2.项目概况、优选范围及结算方式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京雄高速SG2合同段地处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乡境内。
施工期限:2019年8月-2021年6月。
项目规模:本合同段为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工程河北段SG2标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42m;主要结构物为桥梁41座,总长5865.06m;涵洞56道,总长2464m。计划工期24个月,土建工程起于廊坊市固安县宫村镇K20+540,终于保定市高碑店市辛立庄镇K37+040,全长16.5Km。路面工程起于廊坊市固安县K20+540,终于保定市容城县K57+240,全长36.7Km,工程总造价为22.53亿元。
2.2优选范围:本次优选文件的优选范围为京雄高速SG2合同段所需的混凝土拌合站;拌合站的型号、数量、技术性能、租期、限价要求如下: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计租期(月) | 数量 (套) | 租赁单价限价 (元/套/月) | 总限价 | 备注 |
1 | 混凝土拌合站 | HZS180 | 2 | 1 | 700000 | 1400000 | 设备状况良好 |
合计 | 小写:1400000元 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
注:以上单价及总价均为含税(1%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含地块及地上所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
2.3优选限价:总限价金额1400000元(壹佰肆拾万元整),且租赁单价不能超过限价要求。
2.4结算及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租赁(2个月)发票一次性开给甲方,甲方在结算手续齐备后一次性将租赁款支付给乙方。
2.5票据要求:“一票制”原则,乙方提供全额税率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竞选人的合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未被租赁人列入黑名单。
3.2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租赁人将根据竞选人所报价格情况,结合竞选人的信誉,租赁服务等情况,择优选择竞选人参与该项目和该次机械设备的租赁优选。
4.竞选文件的要求
4.1竞选人需严格按照租赁人提出的要求,制作竞选文件,并在竞选文件和竞选报价书盖公章。
4.2按照优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涂改无效。
4.3竞选报价书按优选文件的规定填报竞选报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亲笔签字。
4.4竞选人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5竞选文件密封和标记。
4.5.1 竞选文件应采用信封形式密封。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或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4.5.2 竞选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小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竞选文件的正、副本均应以统一的A4规格纸张打印,装订成册,竞选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竞选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或盖章。
4.5.3 未按第4.5.1项或第4.5.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选文件,租赁人不予受理。
4.6竞选人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5.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优选者,请于2020年9月 24日上午10:00起至2020年9月25日下午16:00时止(北京时间)至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乡京雄高速SG2项目经理部)领取优选文件。
6 .竞选文件的递交
6.1 租赁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优选预备会。
6.2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上午10:00止(北京时间),竞选文件提交地点: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乡京雄SG2项目经理部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租赁人不予受理。
7.优选时间
租赁人将在2020 年9月 27日上午10:00进行优选。
8.优选地点
优选地点: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合同项目经理部。
9.评选办法
合理最低总价法。
10.优选人通知书(优选人通知书见附件1)
在规定的优选有效期内,租赁人按规定的形式向优选人发出优选人通知书,未被租赁人确定为优选人的单位将不予以通知。
11.合同签订(租赁合同见附件2)
11.1 租赁人和优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优选文件和中选人的竞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租赁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优选文件要求的,租赁人取消其中选人资格。
11.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中选人无任何理由拒签合同。
12.竞选文件的格式(见附件3)
13.竞选文件的有效期:竞选文件从实际优选开始之日起的90天内有效;
14.竞选人纪律
13.1严禁竞选人向参与优选、评选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优选、评选工作的有关信息。在优选、评选期间,不得邀请参与优选、评选工作的有关人员到竞选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竞选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13.2竞选人在优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优选的公正性、竞争性和平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竞选人参与正当优选。
13.3如发现竞选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竞选资格或优选人资格。
15. 联系方式
租 赁 人: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雄高速SG2合同段经理部
联 系 人:吉 伟(18623694629)
联 系 人:王 波(18523534120)
户 名: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账 号:11264000000512713
2020年9月